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校园建设中心、人工智能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320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编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D01

教师岗

1

负责学校两地三中心机房网络架构的规划设计、调整优化、建设交付、运行维护及人工智能学院相关教学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专业。

D02

教师岗

1

负责信息化系统设计、建设及运维工作;信息化标杆校建设场景的设计、建设、推广及运维;人工智能学院相关教学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专业。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公开招聘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打印)、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jsfpc.edu.cn,接受资格初审。邮件主题及附件必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拟报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如:“D01+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13999999999”,不规范的报名材料均不作为有效报名)。我校会在收到邮件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2023年11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2023年11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2023年11月2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2023年11月29日17: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考核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出现重复报名邮件,以第一封邮件的报名岗位为准)。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分别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栏中填写自己自高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本人排名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的考核通知,请务必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公开招聘汇总表》中的邮箱信息填写准确,如因邮箱填写错误或个人原因导致接收不到相关信息,均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C101室(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1.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技能测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④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技能测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组织实施。

对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在我校工作满3年,且45周岁之前取得副高职称或40周岁前取得博士学位,可纳入编制管理。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及14:30-17:30期间

联系人: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公开招聘汇总表.xlsx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1120